不動產也可節稅? 做個聰明的報稅人吧

記者曹逸雯/專題報導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你知道手上的不動產也可以節稅嗎?只要善用「財產交易損失法」、「房東租屋成本列舉扣除法」、「房客族節稅法」以及「重購退稅法」,就可以輕鬆報稅,做個聰明的納稅人。

自房地產景氣回溫2年多以來,買屋、賣屋幾乎變成「全民運動」,但不少民眾對於與不動產相關的報稅知識卻不見得清楚,其實,運用不動產報稅是有撇步的,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林國華表示,一般最常見的不動產合法節稅方式包括「財產交易損失法」、「房東租屋成本列舉扣除法」以及「重購退稅法」。

根據永慶房仲網針對會員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很多民眾完全不知道在賣屋後的第2年,需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而萬一是賠售情形,大部分民眾也不知道可以運用「財產交易損失」合理節稅。

舉例來說,如果張先生在去年賣出位於台北市的房子,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對照財政部公告的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3%,因此,在申報所得時,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3萬元。

永慶房屋指出,對照「財政部計稅標準」與「賣房子實際收入所得」,將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成本與移轉費用即等於賣出房子的實際收入。在成本部分,包括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費或公證費等,以及之前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所有期間內所支付合理及必要的修繕、改良、增置等費用,以及出售房屋所須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費用,都可以納入成本計算。

屋主若是以低價賠售,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是可以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還可以在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永慶房屋提醒,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除了賣屋需注意相關報稅規定以及節稅方式外,同時有買、賣房子的民眾,也可以善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合理節稅。林國華表示,「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適用的範圍有所限制,民眾可以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適用資格。

首先是買進、賣出的兩間房屋都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且買屋的價格必須高於賣屋的價格,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2年之內,但兩間房屋所有人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不限於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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